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24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BL-514
3.用途:
A.減少皮下脂肪(非手術減脂)
B.改善中/重度橘皮組織
C.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
D.體重管理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A.第一期臨床試驗 (Phase 1):已完成。
B.第二期臨床試驗 (Phase 2):提出申請。
C.第三期臨床試驗 (Phase 3):尚未進行。
D.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NDA):尚未進行。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
不通過核准,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
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本公司新藥CBL-514注射劑合併tirzepatide (dual GLP-1/GIP receptor agonist;
Eli Lilly) 用於體重管理之多中心二期臨床試驗CBL-0201WR,今日已完成美國
FDA IND送件。本試驗使用MRI量測腹部皮下脂肪體積變化及體重變化作為療效指
標,預計將於美國納入120位受試者,已於2025/12/24完成美國FDA臨床試驗申請
(IND申請)。
A.臨床試驗設計介紹(包含試驗計畫名稱、試驗目的、試驗階段分級、藥品名稱、
宣稱適應症、評估指標、試驗計畫受試者收納人數等資料)。
a.試驗計畫名稱:
一項隨機分派、安慰劑組控制的二期臨床試驗以評估CBL-514注射劑合併
tirzepatide使用於肥胖或過重受試者的體重管理療效、安全性與耐受度。
b.試驗目的:評估CBL-514注射劑合併tirzepatide用於體重管理的療效、安全性與
耐受度。
c.試驗階段分級:二期臨床試驗
d.藥品名稱:CBL-514
e.宣稱適應症:體重管理
f.評估指標:療效指標為使用MRI量測腹部皮下脂肪體積變化與體重變化
g.試驗計畫受試者收納人數:120人
B.主要及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包含但不限於P值)及統計上之意義(包含但不限
於是否達成統計上顯著意義),倘囿於其他重要原因導致公司無法揭示統計資料,
則應敘明理由說明之:不適用
C.若為知悉新藥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之統計資料時,並請說明未來新藥
打入市場之計畫(惟所述內容應注意避免涉及本公司「對上市公司應公開完整式財
務預測之認定標準」而須編製財務預測之情事):不適用。
D.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 P 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
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
公開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依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7.市場現況:
全球體重管理市場因 GLP-1 類藥物的崛起而快速擴張,國際焦點正從大幅度的減重
療效,轉向減少更多脂肪、停藥後的體重維持與避免代謝健康風險惡化。GLP-1 藥物
透過抑制食欲所實現的大幅體重減輕,雖能因為體重減少而促進脂肪細胞體積的「暫
時性縮小」卻無法減少其「數量」,對於腹部皮下脂肪的減少亦不明顯。
此外,用藥期間因食慾大幅下降,人體因長期能量負平衡產生的代償機制與體內脂肪
細胞的主動恢復大小的記憶,一旦停藥後食慾恢復,這些縮小的脂肪細胞將優先重
新吸收能量、大幅膨脹及增生,同時伴隨內臟脂肪堆積加劇、胰島素阻抗上升等代謝
指標惡化,造成「體重反彈」與「體組成劣化」的雙重危機,抵消減重期間的健康效
益,停藥後出現的體重回升、代謝指標及體組成惡化,成為當前體重管理領域的未解
難題。
又隨著體重管理需求日益多元,市場逐步呈現不同 BMI 與治療目標的分化趨勢,整
體肥胖治療趨勢亦由單一體重指標,延伸至脂肪分布調整、體組成改善及健康減重等
面向。市場迫切需要能解決「脂肪細胞數量未能減少」根本問題的下一代療法,以實
現可持續的健康減重。
根據統計,2025 年前三季tirzepatide 累計銷售額已達約 248 億美元;Morgan
Stanley Research 更預估,全球減重藥物市場規模於2035年可達約 1,500 億美元,
年複合成長率約 25%。顯示具差異化創新機轉及長期體重管理潛力之療法,仍有相當
可觀的市場發展空間。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此情事。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