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26
2.公司名稱:聯合聚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民國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14年08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27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114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發行162,000股,並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4年
12月29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