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防部前參謀長林承家偷搬部隊洗衣機回家用 監院彈劾送懲戒法院 (2024-10-18 17:20:01)


金防部前少將參謀長林承家,因涉嫌將公家機關一台7990的洗衣機,寄回台南老家給家人使用,金門地院依侵占公用財物罪,重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之後林承家上訴,被改判有期徒刑6年8月。監察院今天(18日)表示,13位審查委員在10月8日全數通過提案,全案移送至懲戒法院審理。

林承家除了私自侵占公家洗衣機,還涉嫌挪用單位經費物品、浮報帳目、公器私用等誇張行徑;監察院透過彈劾案文指出,林承家身為軍人,利用法定職務權限的機會,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涉犯「貪汙治罪條例」。

監察院再透露,林承家曾藉單位舉辦慶生餐會時,竟邀請朋友到餐廳,食用官兵餐會部分菜品,甚至將餐費納入部隊伙食費支應,明顯有違失。另外,林承家也在父親節餐會前,以「試菜」的名義,邀請同仁到餐廳用餐,又將費用納入部隊伙食費。

此外,監院表示,林承家接待國防部軍醫局晚宴餐會前,曾購買一箱公務晚宴高粱酒,又先行扣留6瓶,搬至參謀長辦公室內;更誇張的是,林承家命所屬擔任軍車、公(私)務租賃車駕駛,並在公務期間搭載親友遊訪金門。

對此,監院說明,林承家是國軍高階將領,應該為官兵表率,卻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挪用單位經費物品、浮報帳目及公器私用等行為,傷害國軍整體形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相關罪責、《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國軍人員廉政倫理須知等規定。(責任編輯:許雅慧)

(延伸閱讀:金防部少將參謀長將「7990元公家洗衣機」運回家私用 遭重判12年

監院解釋,因《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有懲戒的必要,依《憲法》第97條第2項、《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13位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委蔡崇義、賴振昌、林文程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88303.52 -2,271.36 -2.51%
以太幣ETH 3077.85 -114.67 -3.59%
瑞波幣XRP 0.824014 0.13 19.37%
比特幣現金BCH 420.62 -18.65 -4.25%
萊特幣LTC 82.28 6.83 9.06%
卡達幣ADA 0.596675 0.02 3.09%
波場幣TRX 0.178217 0.00 0.63%
恆星幣XLM 0.134757 0.01 8.39%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