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擊吊橋繩索斷裂受傷 下士父母國賠二審仍敗訴張孝義 (2024-11-06 16:57:3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龍潭武漢營區」內的戰技館,104年更換館內原架設之單索突擊吊橋繩索時,因繩索斷裂造成陳姓下士遭滑輪高速反彈重擊頭部,導致記憶受損且生活無法自理,法院判決陸軍司令部賠償陳姓下士1010萬餘元確定,陳的父母也求償399萬元,桃園地院以罹於時效判決敗訴,陳氏父母上訴二審;高院今(6)日也以罹於時效駁回他們的上訴。可上訴。


陳姓下士的父母上訴主張,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第5營的吳姓營長指示鄭姓下屬率員前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龍潭武漢營區」內之戰技館,更換館內原架設的單索突擊吊橋繩索。


鄭某於104年11月13日上午9時許乃召集當時在該爭戰技館內進行「戰技操練」的陳姓下士及官、士兵共32人前往協助拉繩,因拉力過大,該繩索無法負荷而當場斷裂,繩索上之滑輪因反作用力反彈,擊中陳姓下士臉部,造成其受有頭部外傷併大腦小腦及腦幹瀰漫性軸突損傷等多重傷害,並致認知功能障礙併短期記憶受損、基本事務判斷能力薄弱、步態不穩、生活功能不足無法自理等身體重大不治之重傷害。


依案發當日情況,鄭某並無不能注意情事,竟命令超過所需人力協助拉繩,致發 生事故,其行為有過失,且與陳姓下士所受傷害有相當因果關係,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經法院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判決應賠償陳姓下士1010萬3082元本息確定。


他們是陳姓下士的父母,陳的傷勢經台大醫院回覆表示屬重大不治之傷害,無回復可能,終身需仰賴他人照護,足認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侵害他們身分法益情節重大,他們是在台大醫院回覆始發生損害,時效應自回覆時起算等語。


高院審理認為,陳姓下士受傷發生在104年11月13日,臺大醫院109年5月18日函覆陳姓下士受有重大不治之傷害,無回復可能,依國家賠償法第8條第 1 項前段規定「知有損害時起」自應從109年5月18日起訴,但同法後段的「自損害發生時起」來計算,時效應在109年11月13日時效完成。


陳氏父母在111年1月4日向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書,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超過30日未與其等進行協商,他們於111年5月11日提起本件訴訟,核屬無據,應予駁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彭振聲延長羈押抗告 高院裁定駁回


藉88會館之亂發文影射收角頭千萬元裝潢 電視台經理被訴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0138.20 -926.17 -1.02%
以太幣ETH 3085.37 -4.37 -0.14%
瑞波幣XRP 1.06 0.17 18.82%
比特幣現金BCH 434.75 3.33 0.77%
萊特幣LTC 87.38 3.68 4.40%
卡達幣ADA 0.734117 0.03 4.37%
波場幣TRX 0.196717 0.01 3.03%
恆星幣XLM 0.193613 0.05 32.38%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