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酒後駕駛電動滑板車!臺中男子被警方查獲News586 謝福祐 (2024-11-09 11:30:58)


【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在現代生活中,電動滑板車作為許多人的日常交通工具,為追求交通便捷帶來便利。然而,最近臺中市一名男子卻因酒後駕駛電動滑板車而觸犯法律。





近日,臺中市警察局一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在凌晨5時許,在中區的三民路與光復路交叉口發現一輛雙載的電動滑板車。當員警攔查其他車輛時,該名男子立即將腳踩地,與同行的女性友人從路口中央步行至騎樓,企圖逃避員警攔查。然而,這一行為引起員警的注意,並經過攔查後發現洪男(48歲)身上散發出濃烈的酒精味,因此要求他接受酒精檢測。洪男擔心酒測值超標,因此拒絕接受檢測,員警根據法律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舉報,並查扣所使用的電動滑板車。





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陳年義所長提醒,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酒後駕駛電動滑板車等其他個人行動器具屬於其他慢車,違者可依法處以罰款。市民應遵守交通法規,不論交通工具類型,喝酒後都不應該駕駛,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0614.49 3,330.31 3.82%
以太幣ETH 3151.60 92.07 3.01%
瑞波幣XRP 1.16 0.39 50.06%
比特幣現金BCH 460.99 46.41 11.20%
萊特幣LTC 91.10 9.03 11.01%
卡達幣ADA 0.794932 0.21 37.02%
波場幣TRX 0.200070 0.02 13.40%
恆星幣XLM 0.184304 0.05 40.83%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