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換屋排除第七波信用管制!央行放寬豁免 但要符合這些事 (2024-10-09 16:55:52)

央行9月20日開始實施第七波房市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加嚴房貸申辦規定,但也隨即接到民眾陳情反映,例如房屋是繼承取得,或是想要換屋,卻因名下有房,申辦新屋房貸時受到限制,影響財務規劃。央行彙整各界意見後,今天宣布放寬規定,包括繼承取得的房屋及房貸,可以排除。



央行業務局長潘榮耀表示,另外,名下已經有房屋的人,有實質換屋需求,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也可排除。不過,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



如果違反切結事項,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第三種情況是已經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如果符合上開情形者,仍可排除。



以下是央行新聞稿全文:



本行於113年9月20日調整「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下稱「本規定」)。實施以來,部分民眾反映其房屋係繼承取得,或有實質換屋需求時,「本規定」相關限制,將影響其財務規劃。



達成本行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本行提供下列協處措施,自113年9月20日起申辦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一、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本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亦即自然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辦之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



二、自然人有房屋者,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



(一)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
(二)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三、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
(一)符合上開情形者,仍可排除適用「本規定」。
(二)自然人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不受「本規定」第1戶購屋貸款及第2戶購屋貸款限制。



另依據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已訂有相關處理機制。例如,預售屋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或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成屋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



本協處措施之詳細內容,請見本行公布之「本規定」問與答;若有不明瞭或有個案協助需求者,請洽本行:(02)2393-6161轉下列14線分機:1356、1357、1358、1359、1360、1362、1363、1364、1365、1366、1367、1368、1369、1370(週一至週五9時至17時)。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73390.92 5,579.75 8.23%
以太幣ETH 2577.36 180.32 7.52%
瑞波幣XRP 0.529815 0.03 5.28%
比特幣現金BCH 361.95 32.86 9.99%
萊特幣LTC 68.63 3.14 4.79%
卡達幣ADA 0.352180 0.03 8.02%
波場幣TRX 0.161658 0.00 -0.73%
恆星幣XLM 0.095836 0.00 5.19%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