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源企業(01748.HK)公布,執行董事陳銘作為原告人,已於去年12月24日根據高院民事訴訟2024年第2553號針對公司主席陳家幹、行政總裁徐文均、執董陳延標、獨立非執董魏書松、前任獨立非執董孫志偉、獨立非執董徐捷及公司秘書鍾明輝發出傳訊令狀。
根據令狀,宣稱於去年12月17日舉行之董事會會議上通過之決議案涉嫌違反公司第三份經修訂及重訂之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該等決議案議決變更董事會組成,包括罷免陳銘董事會主席職務及委任陳家幹為董事會新主席。
根據令狀指稱,該等決議案違反細則,而原告人尋求宣告該等決議案無效或失效/無效力;宣告陳銘一直及依然為董事會主席;及針對該等被告人發出禁制令,以限制他們實施、執行該等決議案及/或就該等決議案行事以及促成該等決議案之發布。
原告人再於今年1月10日發出各方傳票,尋求頒令臨時禁制令,以限制上述部分被告就該等決議案行事;限制部分被告促使、協助或以任何方式授權採取任何措施落實配發新股份,包括向TGG Ventures配發新股份;限制部分被告採取任何進一步措施落實變更董事會組成,直至公司下屆股東特別大會結束為止;准許將環宇國際科技(香港)、華欣貿易及華景科技增列為原告人;及准許終止針對鍾明輝之訴訟。
傳票將於2月14日上午10時正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jl/k)~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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