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市民,違例泊車以及19項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作出調整,將於1月1日(本周四)起生效。
提高有關定額罰款的議案已於今年7月30日獲立法會通過。當中,《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下違例泊車的定額罰款額由320元調高至400元;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中,19項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的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額由現時320元至1,000元不等,調高至480元至1,500元不等。(ha/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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