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嘉智責任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3/12/24~113/12/2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2,000萬元(較前次增加美金500萬元) ,得於總額度內分次執行
(約NTD 649,400仟元;按依民國113年11月30日之收盤匯率32.47換算)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增資盛豐股份有限公司,再轉增資嘉智責任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皆為本公司依投資流程持股100%之子公司、孫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現金增資,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增資時程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得分次投資,並授權董事長於額度內全權調整處理之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金額(含本次交易):美金4,000萬元
持股比例:盛豐股份有限公司:100%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4.2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5.63%
最近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數額:NTD 10,979,808 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孫公司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4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4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
28.其他敘明事項:
原投資案於113年9月24日通過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近期因訂單量持續增加,嘉智朔莊廠
將購置針車生產線機械設備,並新增建一棟三層廠棟,爰提出本次投資變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