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25,987,03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5/12~114/06/3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0.00~7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9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3/11/25 ~ 114/01/22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1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執行本公司股份買回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1.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辦理,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
項規定,預定於買回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925,987,031元,本次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40,000,000元。
4.預定買回期間:114年05月12至114年06月30日。
5.預定買回數量:2,000,0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2.93%(已發行股份68,345,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至70元,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1,000,000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3年11月25日至114年01月22日。
(2)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股。
(3)實際已買回股數(股):1,000,000股。
(4)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1.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本次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公司股份,考量公司財務狀況及不影響公司之資本維持,擬同意出具董事會聲明書,請參閱《附件一》。
12.證券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二》。
13.本案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本公司股份買回事宜。
14.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謹提請 討論。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大武山牧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4年05月09日第九屆第17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2.9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27.1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
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5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大武山牧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鳯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大武山牧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40元至70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亦未
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70元計最高為140,000仟元,依據該公司民國113年第四季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加計已實現資本公積扣除已決議分配盈餘
及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合計為925,987仟元,即為可買回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所規定之金額,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
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