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1.事實發生日:114/05/15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參與不動產投標案,並受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投標事宜。6.因應措施:交易條件等相關資料將於得標後另行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