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通:代重要子公司台灣智慧光網(股)公司公告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請求給付承攬價金,提起民事訴訟案一審判決說明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5-11-19 15:45:37)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聲請人: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原告)
被告/相對人: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被告)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建字000078號
4.事實發生日:114/11/1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就「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通訊服務協議書」履約爭議,
請求被告給付新臺幣伍仟參佰壹拾貳萬壹仟參佰肆拾伍元電路費用,暨自各期費用之催
告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本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建字000078號第一審判決,主文如下:
(1)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伍仟參佰壹拾貳萬壹仟參佰肆拾伍元及附表所示各筆金額自
「本院認利息起算日」欄位所示日期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2)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3)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4)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壹仟柒佰柒拾萬柒仟壹佰壹拾伍元為被告供擔保後
,得假執行;被告以新臺幣伍仟參佰壹拾貳萬壹仟參佰肆拾伍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
免為假執行。
(5)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台智網公司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尚無重大影
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台智網公司將繼續委請律師處理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1019.20 1,741.39 1.95%
以太幣ETH 3139.33 99.15 3.26%
瑞波幣XRP 2.09 0.06 2.82%
比特幣現金BCH 591.06 7.23 1.24%
萊特幣LTC 83.48 1.78 2.18%
卡達幣ADA 0.434714 0.02 5.02%
波場幣TRX 0.285119 0.00 -0.80%
恆星幣XLM 0.244698 0.01 2.09%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