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08
2.公司名稱: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114年12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發行及轉讓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及115年
1月12日法令生效後,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
申報核准。
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讓
辦法」, 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8日止之期限內,檢附
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
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郵寄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5樓之1財務部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