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歷經2年多偵查,發現「8連霸」國民黨籍台南市議員蔡淑惠等4人,從2009年至2016年,共謀向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以此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達533萬1012元。檢方今天(9日)依涉嫌以《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檢方指出,因蔡淑惠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南檢表示,蔡淑惠與黃姓前夫、蔡姓助理、許姓助理等人共謀,向台南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共詐取補助費533萬1012元。檢方以蔡淑惠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起訴。
台南市議員蔡淑惠在縣市合併前,就已擔任過4屆議員,又在升格直轄市後3度連任議員。2022年傳出詐領助理費案,一度影響選情,但最後仍成功連任成為「8連霸」議員。2019年曾接受國民黨徵召征戰台南市第五選區立法委員,但以6萬票敗給現任立委林俊憲。
檢方指出,蔡淑惠從2009年10月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擔任縣市合併前台南市第16屆議員以縣市合併後台南市第1、2屆議員期間,明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的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係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竟和黃姓前夫、蔡姓助理、許姓助理等3人,分別以黃姓、林姓人頭及黃姓助理的名義,向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
蔡淑惠還在縣市合併前的第16屆議員期間,虛報前夫姊姊黃女自2009年10月起及2010年12月25日起受聘擔任公費助理,藉以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241萬8180元。縣市合併後第1、2屆議員時,也虛報經營記帳士事務所林女,分別自2013年1月17日起及自2014年12月25日起受聘擔任公費助理,藉以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238萬5344元。此外,縣市合併後的第2屆議員任內,蔡淑惠雖自2014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聘用黃女擔任公費助理,但卻以低薪高報,向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藉以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52萬74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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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蔡淑惠已在偵查中主動繳回犯罪所得533萬1012元,檢方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至於,2名人頭助理分別諭知緩起訴,並在緩起訴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然而,被浮報薪資黃女也諭知緩起訴,緩起訴確定日起5個月內,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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