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如今也出現首件逆轉逃死定讞案,男子劉志明10年前殺害陳姓退休女教師,五度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後,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被告其實已經在押多年,頂多再坐10幾年牢,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吹響大法官的還魂咒,免死金牌首次奏效。
吳宗憲說,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條件後,首件逆轉逃死的案件,這種峰迴路轉的結局,是被害者家屬最不願看見的塵埃落定,淚水已流乾,正義無覓處,而對整體社會而言,令人擔心的事才正要揭開序幕。憲法判決就像「老大哥在看著你」,還有多少法官能在這樣嚴密的監控下,讓窮凶惡極的被告「死得其所」?
吳宗憲說,現行無期徒刑本質上其實都是25年的有期徒刑,根本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如同本案,被告其實已經在押多年,頂多再坐10幾年牢,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也因此他再三呼籲,應儘速修法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增加一級無期徒刑,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制。
吳宗憲說,至少讓法官在民進黨政府要求廢死、大法官搞了實質廢死的現實情況下,還有機會判一級無期徒刑,將泯滅人性的殺人犯永久隔絕於社會之外,以保護善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並且幫毀憲亂政的大法官補破網。
吳宗憲說,當他看著他的小孩時,心裡常常浮現出這句話,「如果我還有99條命,我願意為我孩子死100次」,「我想,每位為人父為人母者,都是用盡生命的力量在愛護子女。新北割喉案的被害人家屬楊爸爸,日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那種絕望的哭泣聲,讓我心痛到很多天都睡不好,也絕對不及楊爸爸的萬分之一,但司法系統、政客們是不是正在對他們進行第二次的傷害?」
吳宗憲說,踏入社會工作後,常陪著被害人家屬從接辦案件、驗屍、解剖、偵查、起訴,到最後判刑,將心比心,很能體會那種失去至親肝腸寸斷的痛,所以,我從不認同廢死,更痛恨許多人總是站在悲劇之外,用一種看戲的態度去要求被害人家屬必須原諒被告。請告訴我,正義到底在哪?
吳宗憲說,壞人的囂張,常常源自於好人的沈默,「權利只能靠自己爭取,這社會需要你我一起發聲,向無良政客與受嚴重干預的司法系統抗議,只有我們團結不再沈默,才能找回遭踐踏的公理正義與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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