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自90年11月頒布以來,學校依據該法實施青年服勤人員編組已逾20年。過去以大專及高中學生為對象,學校直接繕造學生名冊送地方政府備查。為尊重學生意願,教育部修改計畫內容為必須徵得學生或家長同意才可納入。
今年5月22日,教育部已函頒「113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明確規定學生參加應基於自願,並提供「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同意書」範本,所填資料均由學校留存備查,毋須提供給教育部。
該部澄清,112年即有青年服勤同意書填寫,非近期才發放,也非因應兩岸局勢緊張或戰時狀態而調查填寫。
此外,在去年國防部預告全動法修正草案引發爭議後,教育部即邀集相關單位檢討並修正學校青年服勤範圍。目前計畫已明確律定學校青年服勤僅限於「協助地方政府進行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等活動,不包括軍警單位勤務。而在學校教育階段就能完成人員教育訓練及演練,在災難發生時發揮校園安全、自救、救人功能。
教育部強調,辦理青年服勤動員計畫是為增強校園安全及應變能力,過程中重視學生參與意願與教育意義。該部已檢討調整計畫內容,停止使用「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同意書」,未來執行相關計畫會研擬完整清楚說明,以降低民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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