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30日)審查《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多名國民黨立委認為,轉型正義、不義遺址定義的時間,應從白色恐怖時期擴張到清代和日本殖民時期,立委柯志恩也質疑,身為日治時代最高指揮中心的總統府,是不是也應該貼上不義遺址標誌?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今年7月18日於行政院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文化部長李遠今在立院指出,該草案主要是將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事件的地點,針對現況,研擬制定修復、保存、研究、活化、展示,及相關活動,將人權故事傳承給下一代,草案定義不義遺址時間從1945年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
該草案定義的時間受到在野黨立委質疑,柯志恩直批,1895年的乙未戰爭、日本對我國的屠殺也是一種「不義」,行政院被認為是二二八不義遺址而貼上標示,那身為日治時代最高指揮中心的總統府,是不是也應該算是不義遺址?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提到台灣的慰安婦歷史,慰安婦是台灣史上重大的侵害人權事件,台灣當時可能有8萬至20萬女性受害,這段歷史卻沒被納入該條例的保存範圍。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質疑,像明朝鄭成功對於我國原住民來講也是不義,為何沒被納入?國民黨立委委林倩綺也表示,17世紀荷蘭人對原住民,或清朝的開山撫番都屬於不義範疇,轉型正義不該是選擇性正義。
李遠在答詢時強調,該法案不是為了清算鬥爭或政治用途,台灣所有黨派理應支持它通過,提案集中在威權統治時期,因為這段時間的迫害行為非常具體,條例重點在於威權統治時期的遺址保存。(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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