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控投資吸金20億元的網紅青青邱姓前夫,其許姓操盤手因不熟法律訴訟,向邱男尋求協助,竟被邱男夥同一名歐陽律師誆稱可以「行賄司法」詐得1262萬元,台中地檢署日前依詐欺取財罪起訴邱、歐陽2人,檢察官並痛斥歐陽律師嚴重敗壞司法之信譽及廉潔性,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檢調發現,違反銀行法吸金案被投資人集體告發的許姓操盤手,向其同集團的主嫌邱男諮詢司法調查程序,邱男竟利用機會向許佯稱已找有力人士關說及行賄司法單位騙取1100 萬元。
之後,在銀行法案中被許男委任辯護的歐陽律師,也利用許男亟欲解決前案訴訟心理,趁機亦以「過路費」、「通關費」、「調查局那邊有認識的人」、「要靠關係的東西,都不會是免費的」等名目,向許男施詐索討律師費用高達200萬元,使許男迫於形勢所逼並陷於錯誤,誤以為歐陽有能力向司法單位疏通案情,而以匯款、交付車輛抵償等方式支付律師費用,許男發現真相後不甘受騙,委任3 位律師提出告訴。
檢察官吳昇峰於7月4日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調查局中機站搜索邱男等人之住居及營業處所,訊後認邱男所涉詐欺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延長羈押均獲准;歐陽律師則由檢察官諭知交保5萬元。
檢察官傳訊多位證人並分析相關金流資料,認邱男及歐陽所為均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明確,偵結起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邱男犯罪所得1100萬元、被告歐陽犯罪所得162萬元。
檢察官另請法院審酌被告邱男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堪認尚有悔意;被告歐陽身為在野法曹,理應恪遵職守、監督司法,並盡力維護當事人利益,竟為一己之私,向對其有信賴關係之當事人傳布不實訊息,使當事人誤信金錢即可買通司法人員,且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等情,量處適當之刑,以資懲戒。
檢察官並強調,詐欺犯罪日益猖獗,猶以具備法律專業者竟不知潔身自愛而擔任司法黃牛,嚴重敗壞司法之信譽及廉潔性。將徹查此類詐欺及司法黃牛案件,以遏止不法並維護社會法紀。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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