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1名男子阿明(化名)今年3月間在夜店認識女子彤彤(化名),而彤彤當天喝醉意識不清,阿明竟將她扛到附近一家摩鐵要休息,但卻利用彤彤喝醉之際,將她性侵得逞,彤彤清醒後發現遭侵害報警提告,阿明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與彤彤以70萬元達成和解,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明1年8個月徒刑、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3月10日,阿明至台中市南屯區一家夜店飲酒作樂,期間結識彤彤,由於彤彤先前已在其他夜店喝過酒,明顯呈現喝醉狀態,此時阿明見彤彤已經意識不清、無法行走,於是以朋友姿態佯裝陪彤彤到其他地方拿東西,但走出夜店後就扛起彤彤,將她帶到附近的摩鐵性侵得逞。
法院審理時,阿明坦承犯行,法官也根據彤彤、摩鐵櫃檯人員證詞,以及相關繪製圖、監視器畫面與驗傷證明,認定阿明犯行明確,不過考量阿明沒有前科,對犯行有悔意,又與彤彤以70萬元達成和解、並已給付完畢,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8個月、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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