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鄭姓男子,去年6月間持水果刀於八德區一家超商向女店員恐嚇「我要搶劫」,女店員乖乖聽話打開收銀機讓鄭男搶走800元現金後逃逸,警方在案發後不到2小時很快就逮捕鄭男,檢方也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嫌將鄭男起訴;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鄭男有期徒刑7年2個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6月13日凌晨3時45分左右,鄭男以口罩遮住機車車牌,接著前往在八德區東勇街某超商,向女店內亮出水果刀恐嚇「我要搶劫」,女店員不敢反抗開啟收銀機,鄭男慌亂中割傷女店員左手掌,並搶走800元現金後逃逸。
超商女店員待鄭男離開後立即報警,警方馬上根據監視器追緝,在案發後不到2小時,就在八德區福國路附近一間民宅逮捕鄭男,鄭男也坦承犯案,辯稱因為「缺錢花用」才鋌而走險,但檢方認為鄭男作案時還以口罩遮住機車車牌,顯然是預謀犯案,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嫌將他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鄭男攜帶兇器強盜財物,致使女店員左手掌受傷,對交易安全、社會治安危害甚鉅,無法減輕其刑,而鄭男雖於偵審中坦承犯行,但迄今仍未賠償女店員所受損害;最終依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本案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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