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針對嘉義市預計興建輕軌連結嘉義高鐵站,立法委員張啓楷抨擊指出,行政院2005年便已經核定嘉義市的BRT年運量達到一定程度以後,交通部鐵道局就要興建輕軌,尤其,跨縣市、跨區域及跨運具之整體性軌道運輸發展,都是由中央主政辦理,中央竟然要求嘉義縣、市政府必須負擔龐大自籌款,中央不僅忘記了以往的承諾,而且還帶頭違反大眾捷運法。
嘉義市預計興建輕軌連結高鐵站,路線規畫並延伸到嘉義縣,嘉義市政府於2024年6月28日送交嘉義捷運藍線可行性研究給交通部審查,不料,中央日前竟然回文要求縣、市政府必須負擔自籌款。
根據「嘉義大眾捷運系統藍線建設計畫」,整體的興建經費為374億元,中央回文嘉義市政府,中央負擔123億元,嘉義市政府要自籌68億元,嘉義縣政府要自籌183億元。張啓楷指出,嘉義市政府今年的歲出預算僅是203億元,嘉義縣政府為348億元,嘉義縣、市政府要如何承擔這麼沉重的自籌款?
張啓楷表示,交通部於1999年完成嘉義高鐵站輕軌聯外系統的可行性報告,當時的高鐵局長何煖軒說,以施工期較短的BRT先行,等到運載量到達一定程度便會興建輕軌;行政院並於2005年核復同意交通部所報的「高鐵嘉義站聯外BRT執行方案」。
張啓楷進一步指出,根據大眾捷運法第13條規定,「大眾捷運系統之建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高鐵與台鐵之間以軌道系統連結成網,乃是國家的重大政策之一,本來就是屬於中央應該執行的事項。
張啓楷抨擊,目前全台各高鐵站的聯外軌道運輸,都是由中央主政興建,嘉義高鐵站是唯一沒有提供軌道運輸連接市區的高鐵站,如今嘉義市政府預計興建輕軌連結高鐵站,中央竟要縣市政府負擔龐大的自籌款,中央政府如何對得起嘉義縣市的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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