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立法院已於1月13日咨請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於今(23)日表示,總統已於今日核准公布。
郭雅慧進說明,總統在核批該案時,也特別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等修正規定,可能會妨礙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侵犯司法權力的核心範圍,並破壞政府體制的分立與制衡原則。為此,應向憲法法庭請求裁判,以確保憲法框架的明確性並維護憲政秩序。」同時,總統將該批示內容函送五院院長。
郭雅慧還補充說明,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然而由於行政院認為該修正案的實施存在困難,經報經總統批准後,於今年1月2日移交立法院進行覆議。立法院於1月10日表決維持原決議,並於1月13日咨請總統公布。
照片來源: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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