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國民黨團舉3大事證轟內政部瀆職 籲徹查馬太鞍堰塞湖溢流責任黃 泰宇 (2025-10-13 11:59:00)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國民黨團今(13)日嚴厲譴責內政部在「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事件」中的嚴重瀆職與怠惰失職,痛批這場釀成19人死亡、5人失聯、157人受傷及逾8600人撤離的慘劇,絕非天災,而是中央失靈的人禍。對此,國民黨團發言人吳建志也要求行政院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追究內政部與相關官員的行政與刑事責任,並依法啟動《國家賠償法》最高標準的國賠程序,讓受害災民獲得真正的公義與補償。


花蓮國民黨團指出,馬太鞍溢流災害經過並痛批中央失能釀成花蓮史上最慘人禍,7月21日颱風薇帕侵襲花蓮,上游山區崩塌阻斷河道,形成蓄水量高達9100萬立方公尺的「馬太鞍堰塞湖」;內政部作為全國防災疏散與收容系統的主管機關,早在7月即已掌握風險評估報告,卻未及時指示或輔導地方政府建立完整的撤離計畫與安置網絡。


黨團也表示,9月21日中央防災會議上,內政部長劉世芳竟以「淹到門口躲二樓就好」等輕率不當言論回應地方疑慮,不僅違反專業,更直接誤導民眾,導致部分居民延誤撤離;僅2天後,9月23日因颱風樺加沙帶來豪雨,堰塞湖潰壩傾洩1550萬噸洪水,洪峰流量高達每秒8000立方公尺,瞬間吞沒光復鄉、鳳林鎮與萬榮鄉,村落被沖毀、橋樑斷裂、農田盡毀,造成數十億元損失。更甚的是,災後,內政部不僅未主動承擔責任,反而推諉稱「地方已回報撤離完成」,卻無法提出中央版SOP、撤離名冊與監控紀錄。


「這種中央失能、官僚卸責的態度,是對災民最大的2次傷害。」花蓮國民黨團指出,中央官僚怠忽害命的3大瀆職事證,並強調內政部在整起事件中,顯然違反《災害防救法》第24條所明定之疏散與收容責任。


黨團控訴,其一,未建立撤離路線與名冊,造成疏散混亂,內政部依法應協助地方政府制訂避難動線、安置容量與弱勢族群名冊,然而面對超過8,600人的撤離需求,中央完全缺席,地方被迫臨時應變、資源不足,導致收容中心爆滿、交通受阻、指令混亂,人民陷入恐慌。


其二,黨團表示,錯誤指示誤導民眾,延誤撤離時機,劉世芳在會議中以輕佻語氣稱「淹到門口再跑」的發言,不僅顯示其對防災專業一無所知,更直接影響居民判斷,導致多人來不及撤離而喪命,此發言錄音、逐字稿均已成為公憤證據,內政部須立即公開會議紀錄、接受社會檢驗。


其三,黨團稱,內政部怠於行使強制撤離權限,放任高風險區暴露危險;依照《災害防救法》,中央得於必要時下達強制撤離命令,但內政部遲未行使該權限。當地方多次通報堰塞湖水位異常、土石流警戒時,中央仍以「觀察中」推諉,錯失最佳撤離時機。這種冷漠與拖延,實質等同於「消極殺人」。


花蓮國民黨團嚴正呼籲,立即成立「馬太鞍溪溢流洪災專案調查委員會」比照空難或礦災等重大事件,應由跨黨派、跨部會及專家組成,獨立調查內政部防災決策、指揮體系、通報時序與撤離過程;追究行政與刑事責任,若調查確認怠忽或過失,劉世芳、消防署長及災害管理處相關官員,應立即停職調查,依法移送檢方偵辦。


國民黨團直言,且應依法啟動最高標準國家賠償,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5條規定,行政機關若因公務疏失導致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應負完全賠償責任。中央政府必須主動受理申請,不得再拖延。


「馬太鞍的災民不是數字,是家庭的破碎與生命的代價,中央若繼續推託,將徹底失去人民信任。」花蓮國民黨團強烈譴責,民進黨賴清德政府防災系統失靈、官僚瀆職,呼籲中央停止甩鍋卸責,面對人民的怒火與傷痛,災民要的不是口頭安慰,而是真相、責任與賠償。


照片來源:吳建志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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