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位於台中市大肚區的全聯大肚廠房新建工程,去年12月19日發生大火,造成現場施工9名工人逃生不及罹難身亡,台中地檢署經過近1年偵查,今(11)日依過失致人於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起訴全聯公司工程科技部施姓最高主管等14人,及全聯、互益、新菱等3家公司,並對藍姓現場負責人及陳姓監工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全聯公司所編制的「工程科技部」於111年1月間,為擴建「大肚生鮮二廠」,將營造、冷凍設備等工程平行發包予互益公司、新菱公司等廠商,並由工程科技部施姓最高主管、唐姓副理、朱姓專案承辦人實質負責工程的協調與管理;互益公司吳姓負責人兼總經理指派靳姓副理為工地主任;新菱公司林姓在台業務負責人兼總經理指派藍姓副理為現場負責人。
全聯公司工程科技部、互益公司及新菱公司等相關人員均明知該工程地下1樓已鋪設大量易燃之「PS板(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且上方樓層管道間存有直通地下1樓之管道孔洞縫隙,屬易引起火災之危險場所。
不料雇主全聯公司、互益公司、新菱公司均未依法設置防止火災引起之危害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施姓主管等人均疏未注意,未落實動火作業管制,亦未要求廠商調整工序或採取必要防護。
113年12月19日上午,新菱公司為趕工,由陳姓監工即主任工程師於未申請動火許可之情況下,指示下包商紋禕工程行許姓負責人指派2名員工,在管道間使用氧乙炔進行切割樓板作業,並僅由新菱公司高姓工程師撿拾工地內之矽酸鈣板及木板予以拼接覆蓋在地下1樓所鋪設之PS板上作為安全防護措施。
施工過程中,2名工人均疏未依照規定使用防火毯遮擋火星,僅以簡易板材遮 蔽,經現場林姓、楊姓安衛巡檢人員發現,亦疏未要求他們立即停止命改善後再行動火作業,致高溫火星沿管道間縫隙掉落至地下1樓,引燃PS板,火勢迅速蔓延並產生大量濃煙,導致7名本國籍、2名越南籍現場施工人員因高溫濃煙導致呼吸衰竭或燒灼傷而不幸死亡。
檢方偵查起訴全聯公司施姓主管等12人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嫌;施姓主管及互益公司吳姓負責人、新菱公司林姓在台業務負責人兼總經理等3人另涉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反應有防止危害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規定致生死亡職業災害罪嫌。全聯公司、互益公司、新菱公司則均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科以罰金刑。
檢方並指出,藍姓被告身為新菱公司工地主任(現場負責人),明知本案工程地下室鋪設易燃物且即將灌漿,竟為趕工容任下屬在危險環境下違規動火;陳姓被告身為監工,未申請動火許可,亦未告知施工人員下方有易燃物,且於偵查中否認犯行,佯稱案發時確有在場監火,嗣又改口推卸責任,試圖掩飾犯行。被告藍、陳身負工安重責卻輕忽漠視,致釀本案9名被害人死亡之重大職業災害,造成被害人家屬無可彌補之傷痛,惡性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照片來源: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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