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委黃國昌今日對禁止質詢內政部長劉世芳。黃國昌表示,小紅書 一夕之間被禁,引發輿論炸鍋,現在賴政府還被揪出,不僅是用錯誤法條,甚至根本從未納管過!
內政部說,禁用是依據《打詐條例》第42條,但問題來了:依據打詐條例第27條,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要先依照「防詐條例」納管,才能依法開罰;目前數發部公告納管的有FB、Google、Meta、Line,沒有小紅書!根本沒有納管,政府竟然就可以擴權動刀?
打詐條例第42條,規範的是「#詐欺網站」,根本不適用社群平台!引用錯誤法條,此例一開,網路平台將無所適從,政府想禁什麼就可以禁什麼,大開民主倒車!
政府有心打詐,人民絕對舉雙手贊成,但你違法打詐、雙標打詐,放任其他詐騙網站橫行,就讓人覺得別有用心了!
既然內政部認為小紅書有高詐欺風險,那為什麼到現在還不納管?內政部長 #劉世芳 跳針說,有徵詢過法務部的意見,那意思是,內政部故意看不懂打詐條例,連法務部都看不懂?台灣還是法治國家嗎?
如果《打詐條例》第42條能這樣直接套用,納管制度等於虛設;內政部不僅 #帶頭不守法,更嚴重 #違法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