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廷玉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提前停止退休所得替代率調降年度,明定自民國113年1月1日以後,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的部分,不適用之,即停砍公務人員年金。
公教年金改革於107年7月1日上路,在所得替代率方面,年資滿15年,所得替代率為45%,分10年降到30%;年資滿35年,所得替代率為75%,分10年降到6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先後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等所提停砍公教人員年金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會今天開會時,關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法,廣泛討論階段,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發言表示,今天要來撥亂反正,民眾黨團的修法版本沒有要回溯,而是不要繼續砍下去,砍太多的公教退休金應該要停下來,讓公教人員能有尊嚴、保障地來過退休生活。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稍後就要強行表決反年改法案,讓世代不正義回來了、不公不義回來了,這屆的立法院更是對不起年輕世代的國會;這次修法造成三大不公,包括重退休、輕現職,重公教、輕勞工,以及年金破產要全民買單,藍白難道是為了討好鐵票族群就來慷全民之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則說,停砍年金才是真改革,且在民進黨欺負公務員、教師的政策下,台灣已經出現文官崩壞、人才崩解等情況,他不知道民進黨跟公教人員結什麼血海深仇、污名化公教人員,而國民黨站在軍公教警消這邊,為國家爭取真正的未來與福利。
經表決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這次民眾黨立委未投票,最終票數贊成52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因此按照國民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通過。
關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條文修法部分,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均增訂1項條文,即本法於114年12月12日修正公布前或後退休生效者,一律以「附表3」所定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認定之;「附表3」有關自113年1月1日以後,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的部分,不適用之。
另三讀條文修改,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5%時,應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或至少每4年應予檢討.適當調整,但成長率為0或負數時,不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