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Wnews今日新聞] 台電自2008年起推動節電獎勵,包含實際節電每度獎勵0.6元,並提供每期最低獎勵金84元。台電今(16)日宣布,實施逾10年的「最低獎勵金」節電遊明年將改變,基於公平性並貼近用戶節電行為,取消約84元的最低獎勵金,回歸到「省多少、回饋多少」原則,將會影響到500萬戶節電用戶。
台電發言人黃美蓮說明,台電提出節電獎勵方案後持續更新,明年起將會採取「省多少、回饋多少」,回歸到公平性,也就是每省1度電就可以獲得 0.6元獎勵。
另外,民眾參與節電還是採取登錄制,民眾可以透過上網、臨櫃或是電話報名來登錄,如果是過去有登錄用戶就不用再登錄。
她表示,此次制度設有緩衝期,若帳單計費期間包含2025年12月22日以前,仍會適用舊制。以一般住宅用戶為例,電費帳單計費期間起 始日自2025年12月23日起適用,即兩個月一期的帳單將自2026年3 月起改採新制度;每月出帳的用戶,則自2026年2月帳單起適用。
另外,民眾也可以參與住家節電預測,如果當期用電量比去年同期少,且實際用電度數不超過預測值,那麼最高可獲得5000金點。
台電副總蔡志孟回顧,節電獎勵最早上路是2008年,當時是依照節電率跟電費來扣減,當時是針對5%以下、5%至10%以上去扣減整體電費的5%、10%、20%。
2014年考量到如果透過用電綠去計算電費,會讓用電大戶比率大,但是小用戶就節省效果小,所以改為每度扣除0.6元;當時因為變動比較大,所以為了維持用戶節電意願,設計出最低獎勵金,也就平均月用電加點大概330度,每期電費約 1600元,計算下來就是84元。
然而,台電發現,許多登錄節電用戶實際上並未完成節電,卻可以領取最低獎勵金,若以去年節電獎勵登錄戶約500萬戶中,約150萬戶適用最低獎勵金,但實際節電率約25%,這如此作法對於實際參與節電民眾不公平。
黃美蓮表示,據近3、4年統計,節電獎勵金約14億左右、約有500萬戶使用,約占全部用電戶的4成左右、每期節電量皆低於140度,用戶平均其實只省50度左右,等於節電獎勵回饋會從84元降至30元;對於取消最低獎勵金將會節省多少金額,她表示,經估算約為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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