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Wnews今日新聞]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昨天逆轉貪污罪為無罪,改判《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於復職進度,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表示,昨天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府的函,「內部完成整個簽辦程序時,會相當快」,至於薪水補發,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等35案。劉世芳出席時受訪表示,內政部在昨天下班接到新竹市府的函,表明要回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在簽辦中,內部完成整個簽辦程序時,會相當快。
至於薪水補發部分,劉世芳說,復職以後就會照常給啦,這沒什麼,就會給啦,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
依照《公務人員俸給法》第21條規定,依法停職人員,於停職期間,得發給半數之本俸(年功俸),至其復職、撤 職、休職、免職或辭職時為止。復職人員補發停職期間之本俸(年功俸),在停職期間領有半數之本俸(年功 俸)者,應於補發時扣除之。先予復職人員,應俟刑事判決確定未受徒刑之執行;或經移付懲戒,須未受撤職、休職之懲戒處分者,始得補發停職期間未發之本俸(年功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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