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住展雜誌 MyHousing
桃園市長張善政日前在就職3周年記者會上宣布,市府正推動全台首創的「可負擔住宅」政策,目前已著手草擬相關自治條例。
張善政指出,桃園是六都中人口成長最快、出生率最高的城市,為協助年輕家庭安居樂業,市府結合「TOD+」發展策略,在捷運與鐵路場站周邊整體開發區導入住宅政策,目標是打造「住得起、住得好」的居住環境。
可負擔住宅以居住使用為核心,落實住宅「去商品化」,避免成為炒作工具。住宅將優先規劃於大眾運輸場站周邊,讓年輕家庭能就近通勤、安心育兒,鼓勵在桃園深耕發展。此外,該住宅不僅可繼承,若日後不再有居住需求,或是打算更換住宅,住戶也可依固定價格賣回市府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確保制度公平與穩定。
桃園市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相關草案《桃園市可負擔住宅捐建、出售及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已完成,內容涵蓋開發商捐建原則、住宅定價方式、買賣機制、承購資格及產權控管等重點。未來將優先針對基地面積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的開發區實施,規定捐建一定比例的可負擔住宅,房型規劃約23-35坪。
在產權管理上,市府已與多家公股銀行及法律專業代表研商,規劃以信託機制管理產權,保障政府與承購人雙方權益。
此外也同步規劃「可負擔住宅再出售媒合平台」,協助住戶依法、透明地進行再出售作業,並有效控管承購資格、交易價格及住宅流向,確保可負擔住宅能在制度內循環使用。
都發局指出,首批可負擔住宅將以航空城安置住宅餘戶作為試辦,首波申請對象鎖定設籍滿1年、年齡介於25-44歲,且育有或懷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員名下無自有住宅的市民。未來包括A20、A21捷運站及鐵路地下化沿線重要車站周邊,也都已在都市計畫中納入捐建可負擔住宅的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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