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賴姓男子,長期於桃園市路邊收費路段停放機車,卻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被追繳停車費並處以罰鍰,又因違規行駛車道及超速遭裁罰,累欠高達123張罰單,連同停車費共計欠繳新台幣4萬9840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賴男收到罰單後全置之不理,直至案件移送執行,執行人員向他任職的公司核發扣押薪資命令,賴男終於願意處理欠款,今年11月辦理分期繳納清償。
新北分署表示,20多歲的賴姓男子,於民國112年4月至10月間,將機車停放於桃園市路邊收費路段,半年間只要是平日,幾乎每天停放,但賴男長期以來,卻對停車費繳款單視而不見,累欠停車費共1萬1140元。又因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每張停車單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處罰鍰300元,共被開出121張逾期未繳停車費罰單,罰鍰金額共計3萬6300元。加上他因違規行駛車道及超速,分別遭處罰鍰共2400元,合計總欠款金額為4萬9840元。
新北分署表示,賴男收到處分書後均未繳納,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及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今年3月間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雖多次通知賴男繳納欠款,但他都置若罔聞,另外於今年5月間扣押賴男銀行帳戶存款,但僅扣得1646元,再於6月間扣押薪資債權,卻因賴男離職而執行無著。執行人員鍥而不捨,持續積極調查他的財產狀況,發現已另行於通訊公司任職,隨即於10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的薪資債權,擔心被強制扣薪可能影響工作,才急忙表示願意處理欠款。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法規,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對於違反「五打七安」之案件,新北分署必將採取強力執行措施,展現公義執法的決心,以共同守護社會各領域的安定與安全。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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