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股交易就是用現金買賣股票。不過買股票指的「現」,並不像菜市場買東西一手交錢一手交股票(除了全額交割股之外),流程分為兩大階段──第一階段是雙方買賣協議成立,稱為「交易」。第二階段是雙方屨行協議,稱之為「交割」。依目前的交易制度,簡單的說就是你在買進股票的第三天才要繳錢,賣股票也會在第三天才拿到錢。
有關違約交割
為什麼不需要在交易成立就付錢呢?
因為目前的股票買賣交易採取「股券劃撥制度」,也就是說,第三天才是款券交換的日子。那麼誰來保證我不會買了股票因為行情下跌就「落跑」呢?
一般來說,投資人到證券商開戶券商就會給你一個交易額度(通常是499萬),除非你一口氣就買了超過這個額度的股票,否則,你只要確定自己的股票在交易的第三天早上9:00以前戶頭內有足夠的錢可以扣繳即可。投資人萬一已經成交股票屆時卻沒有交割(付錢),那就是常聽到的「違約交割」。這種行為會造成個人在信用上的大瘕疵,最輕的被罰三年不能買賣股票,最重的還會處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現在的股票過戶手續由集保公司統一辦理,所以,你的證券帳戶只會出現數字上的變化,不管是買還是賣股票,投資人到了第三天可以檢查證券帳戶,若出現新買進的股票名稱與股數,就表示那些股票已經屬於你的了。
全額交割
買股票的人交錢,賣股票的人交股票, 稱為「交割」。
全額交割股必須以現股、現款交割。買進時需先繳交全額股款經紀商才會接受委託代為買進,賣出時也要先繳交股票經紀商才會接受委託代為賣出。且不接受信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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