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11
2.公司名稱: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昨(10)日下午2點一般事業廢棄物儲存區發生火災,在消防人員
全力協助下,迅速撲滅火勢,沒有任何人員傷亡,起火原因尚待調查鑑定。
6.因應措施:本公司初估損失金額輕微且有投保火險,已通知保險公司進行勘查,並進
行相關理賠程序,現已迅速恢復正常運作。本次火災事故對集團生產營運、財務業務
並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