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08
2.公司名稱: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2025年1月3日財訊雙週刊
6.報導內容:
(1)泰茂過去1年來多次召開小型閉門座談,展示實體通路擴點計
畫,樂觀預估從2023年底的3000家,2024年底擴展到超過50000
家,主打金扶酒獨家代理,強調因為是獨家,代理價格好,毛
利率相當高,2024年上半年毛利率達43.5%。
(2)但金扶酒屬於新興酒款,在實體通路市場拓展上遇到瓶頸。
泰茂為避風險,將其他代理的酒款如五糧液歪嘴酒、汾酒、劍
南春、茅台等,2024年第3季在中國電商京東酒世界、酒仙網
上線。
7.發生緣由:澄清新聞報導有關(1)本公司過去1年來多次召開小型
閉門座談(2)泰茂為避風險,將其他代理的酒款如五糧液歪嘴酒
、汾酒、劍南春、茅台等等。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過去1年來並未主動召開小型閉門座談,文中所述並
非正確資訊,特此澄清。
(2)文中所述酒款代理說明如下:
a.金扶酒:取得中國(全國)區域代理銷售商(非獨家),主要由蘇
州中溢匯通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煙草零售門市)銷售於江蘇。
另媒體所述,2024年上半年毛利率達43.5%,係合併財報整體毛
利率。
b.五糧液歪嘴酒:取得江蘇區經銷代理,主要由蘇州中溢匯通
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煙草零售門市)銷售於江蘇。
c.汾酒:並無代理經銷,目前並未銷售(曾洽談汾酒之經銷代理
但尚未開始進行合約簽署)。
d.劍南春:無簽署代理,純採購,主要銷售通路為蘇州中溢
匯通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煙草零售門市)。
e.茅台:無簽署代理,純採購,主要銷售通路為京東酒世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