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像電:公告金像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金像電二,代碼:2368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4年12月3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5-11-12 15:44:09)

第51款

內容:依金像電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4年12月01日至114年12月30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113年3月6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7年10月26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30%(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4年12月01日至114年12月30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4年12月30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4年12月31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4年12月01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
(1)若 台端已將所持有之「金像電二」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2)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請 台端自債券收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14年11月28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14年12月29日)止,向原交易券商申請辦理收回手續,無須將債券領回。
(3)請 台端檢附:(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請至各券商索取),並加蓋證券集保帳戶原留印鑑章(2)證券存摺,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
(七)本次收回公司債還本金額統一於115年01月07日以匯款或掛號方式郵寄支票。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5-5566)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5年01月02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89906.73 628.92 0.70%
以太幣ETH 3107.67 67.49 2.22%
瑞波幣XRP 2.07 0.04 1.84%
比特幣現金BCH 583.00 -0.83 -0.14%
萊特幣LTC 83.66 1.96 2.40%
卡達幣ADA 0.436280 0.02 5.40%
波場幣TRX 0.283706 0.00 -1.29%
恆星幣XLM 0.242026 0.00 0.97%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