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Wnews今日新聞] 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國安法》相關法案,其中增訂任何人於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等方式公開鼓吹武統,否則最高可處100萬罰鍰。外界質疑是否侵犯言論自由,政委林明昕強調這都沒有刑責,而是行政罰,內政部也不會沒事在那邊抓來抓去,「不會在網路上當警總、網路警察一直巡邏不停」。
林明昕說,首先這都沒有刑責,而是行政罰,這個要要分得很清楚,把它混在一起變很恐懼,說明如果不是為中共發展組織、受其指示,單純的轉傳自己想講什麼話,那個是言論自由。所以第一個要件是「受指示」,不是受指示根本就不會有刑責的問題。
其次要件是「公開」,如果民眾是在私人的LINE群組裡面,如果這是不公開的,傳給親朋好友縱使是受指示傳給親朋好友,如果沒有公開,也不會構成,所以這個要件是很嚴格的,那在網路上言論是希望說能夠防止,能夠避免它一直廣泛傳播。
林明昕也強調,內政部不會說每天沒事就在那邊一直抓來抓去,但是有人來檢舉那就會處理,並沒有法條規定哪一個主管機關,每天每日每個小時都要去做什麼樣的盤點或處理,沒有這樣子的規定,所以不會是網路警總、網路警察一直巡邏,並沒有這樣子的作為,沒有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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