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18
2.公司名稱:得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任何媒體
6.報導內容:本公司之關係企業與某投資機構(任一詐騙公司名稱),雙方將攜手成立基金
並進行投資招募。
7.發生緣由:澄清說明如下
近日接獲民眾來電諮詢關於本公司關係企業(ex.永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關係企業
等)與投資機構、專家老師一同成立基金進行投資招募一事。
在此鄭重聲明,得力及其任何關係企業並未與任一投信、外資機構、集保大戶等相關單
位共同成立基金,且也不會直接向民眾進行任何投資招募。
若市面上持續出現該類訊息,得力將主動進行蒐證並將採取法律行動。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