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12/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愷氏企業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冠愷
能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俊毅
邱奕淳
獨立董事:
林文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7,164,287權
贊成權數17,162,266權,佔表決權總數99.98 %
反對權數1權,佔表決權總數0 %
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2,020權,佔表決權總數0.01%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能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俊毅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俊毅董事:
東莞承光五金製品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承光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承光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承光五金製品有限公司:東莞市東莞市厚街鎮新塘管理區
東莞承光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厚街鎮康樂南路272號
東莞承光貿易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厚街鎮康樂南路27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承光五金製品有限公司:五金、零配件精密電子設備之研發、生產、銷售
東莞承光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五金、零配件精密電子設備之研發、生產、銷售
東莞承光貿易有限公司:五金、零配件精密電子設備之研發、生產、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