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1/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張林桂
董 事:陸海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何英津
董 事:簡忠榮
董 事:孫慶旺
董 事:原敬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廖麒翔
董 事:胡乃勻
獨立董事:蔡建宏
獨立董事:胡倉豪
獨立董事:林振揚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
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