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6樓(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3年度查核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本公司提出114年股東常會之建議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將以一項為限,且提
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2)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14年03月31日起至114年04月09日下午五時止於書面
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
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7號
13樓之1,電話:02-26923636)。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
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若有股東逾越公
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