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31
2.公司名稱: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114/06/05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40201186號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遵行函文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 依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40201186號函說明三:
截至9月底本公司應收帳款餘額253,087千元(已逾期應收帳款金額
222,213千元,未逾期應收帳款金額30,874千元),占總資產7.45%
,占股本22.43%及前月回收金額為20,382千元。
(2)對逾期應收帳款催收情形及保全措施之執行進度:
本公司對一般往來客戶每周透過郵件催促付款。針對美系客戶聲請破產重整,
本公司已委請美國律師處理,並於債權委員會中擔任委員。目前該客戶的破產案
已進入法院審理及資產出售程序,本公司持續透過債權人委員會積極維護自身權益
,並尋求有效的回收措施,包含準備並提交債權申報,與律師進行會議尋求提升債
權回收率的方案。Powin重整計劃進展:Powin的Chapter 11重整計劃已進入最終
協商階段,並將於2025年第4季向新澤西破產法院提交計劃書,若通過將進入信託
設立與清算分配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