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18
2.公司名稱: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 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臺幣41,300,000元,發
行普通股4,13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114年11月18日證櫃審字第114000915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60.68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新台幣216.15元為之
,惟前述均價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7倍上限,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
新台幣188元溢價發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