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26
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應營運及業務規劃需求,擬於115年遷移新址,
本案業經114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遷址前: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9樓
遷址後: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一段12號4樓
6.因應措施:後續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嗣後如因實際作業需求,而需調整遷址時程或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