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英屬蓋曼群島商安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分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58,13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2,17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2,17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協助本公司之分公司英屬蓋曼群島商安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取得營運資金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存款
(2)價值(仟元):30,725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65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還款或授信合約中止
(2)日期:
還款或授信合約中止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52,90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17,1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7.2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2.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本公司及分公司就共同借款額度動用合計逾等值美金1,000仟元以上(不含),
就超逾部分提供三成存款為擔保品。
2.本次公告背書保證匯率新台幣:美元= 1: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