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消費者保護,金管會研議將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以上的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適用範圍。金管會今天表示,希望能在近期與首波納管業者溝通完畢達成共識,力拚最快半年內納入金保法。
融資放款並非金融特許業務,先前有網紅拍片質疑「山道猴子」悲歌在台灣各角落上演,呼籲金管會納管租賃業,金管會已研議將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以上的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適用範圍,在今天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朝野立委對此意見分歧。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針對銀行與融資公司互動,金管會從貸後管理角度要求,另在融資租賃業納入金保法適用範圍方面,金管會仍在尋求社會共識,希望首波納管業者可了解納管內容,金管會希望盡快溝通完畢後對外公告修正草案,經2個月預告期後生效,最快力拚半年納入金保法。
彭金隆坦言,融資租賃業者對金管會作法還有疑慮,包括未來評議制度成本、評議項目及納管強度等,畢竟是首次納管,金管會將強化溝通。
彭金隆提到,金管會相信相同行為應受相同管理,融資租賃業作貸放業務原非金管會所轄範圍,但考量社會期待,金管會認為若以金保法切入、對消費爭議面向進行管理,說不定是解方。
彭金隆指出,金管會規劃分階段將融資租賃業納管金保法,首波針對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以上的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共計3家,第二階段擬納管金融機構轉投資的14家租賃公司,希望業者可明白納入金保法的低度管理可增加社會信賴感,是雙贏作法。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全體金融機構對租賃公會會員授信規模約新台幣4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