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09
2.公司名稱:安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自113年12月9日起改委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業已於113年10月08日經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股務作業自113年12月9日
起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
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100003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電話: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