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18
2.公司名稱: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查發放經理人114年度年終獎金總額。
(2)通過與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申請綜合融資額度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信用風
險額度續約案:額度分別為新台幣3.5億元及美金300萬元。
(3)通過增訂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清單項目。
(4)通過修訂本公司「薪工循環-薪資作業」。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